1、群塔吊作業(yè)時,塔與塔之間的高度必須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。
2、作業(yè)前,檢查現場環(huán)境,要保證安全作業(yè)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。
3、操作前必須先檢查各限位裝置,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。鋼絲繩的磨損情況,有無損傷,是否要更換。開始操作時,先鳴笛發(fā)出警示,提醒注意。
4、司機在作業(yè)中要按照信號指揮人員發(fā)出的信號、旗語、手勢進行操作,操作前要鳴笛示意。如發(fā)現信號不清或指揮有誤將引起事故時,司機有權拒絕執(zhí)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(fā)生。
5、群塔作業(yè)時,塔與塔之間的高度必須保持5m以上足夠的安全距離,低塔起重臂保持與高塔塔身5m以上的距離。
6、低塔頂升加節(jié)時,高塔停止作業(yè)。高塔頂升,低塔不得在高塔頂升范圍內作業(yè)。
7、塔機停用必須將吊鉤和變幅小車收到規(guī)定位置。
8、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,塔吊上要有警示燈。
9、群塔作業(yè)原則:
低塔讓高塔: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(yè)。
后塔讓先塔: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(qū)域內運行時,后進入該區(qū)域塔機避讓先進入該區(qū)域的塔機。
運行塔讓靜塔: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(qū)域內作業(yè)時,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(tài)的塔機。
輕車讓重車:在兩塔機同時運行時,無載荷塔機應主動避讓有載荷塔機,塔吊在轉臂時,嚴禁與相鄰塔吊在同一地點同時進行吊裝作業(yè)。
10、塔式起重機應按作業(yè)條件,依據有關標準,合理選擇吊索具。嚴禁將不同種類或不同型號的索具連在一起使用。
11、不準用吊鉤直接塔吊吊拉重物,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。
12、細長易散的物品,要捆扎兩道以上,并且要有兩個吊點;在吊運的過程中,使吊運物品保持水平,不準偏斜,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掉出來發(fā)生事故。吊運散碎物品時,要用網、籃或其它容器盛裝,不可用繩索捆扎。吊運體積較大或較長的物體,應在被吊物體的兩端各設一個防止擺動的溜繩。
13、操作要按規(guī)定進行。應從止點零位開始逐檔操作,嚴禁越檔操作。在傳運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,先將控制器拔回零位,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運轉,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。操作要平穩(wěn)。
14、吊鉤起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之間距離最少不得小于1m。起吊重物平移時,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m。對動臂變幅的起重機禁止懸掛重物調臂變幅。
15、起重機在停工,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放松抱閘,將重物卸下,不得使重物懸掛在空中。
16、司機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須采取安全措施,以防止火災、觸電事故。
17、起重吊裝中要堅持“十不吊”的規(guī)定:①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。②斜拉斜掛不準吊。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。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。⑤吊物上有人不準吊。⑥埋在地下物不準吊。⑦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。⑧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。⑨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。⑩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。
18、六級以上強風及雨天時禁止作業(yè)。暴風雨時起重機需做特別處理。
19、嚴禁利用起重機吊運人員。嚴禁酒后操作。嚴禁重物自由下落,當重物下降距就位點約1m處時,必須采用慢速就位。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時,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。
20、起重機在運行中嚴禁修理,調整和保養(yǎng)作業(yè),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。司機必須由爬梯上下,且不準攜帶笨重物品。當塔式起重機結束作業(yè)后,司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不妨礙回轉的位置。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制動裝置或常閉式制動器的起重機,在停止作業(yè)后,司機必須松開制動,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。
21、對動臂變幅式起重機將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,小車變幅式起重機將小車開到說明書規(guī)定的位置,并將吊鉤升到最高點,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。
22、司機下班前,必須將塔吊吊鉤提升到比最高障礙物高3m 以上,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,回轉制動器放松,切斷室內電源,做好交接班記錄,關好所有門窗并加鎖,下塔后,再切斷供電的總電源開關。
偉業(yè)塔機提示廣大用戶一定要安全使用塔吊。歡迎咨詢塔吊價格。
